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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想像烏龍茶再過一個禮拜就要回去上班了,12個禮拜的時間怎麼真的好像一眨眼就過去了,嗯,應該說小茶包出生後這五個月一眨眼就過去了。

Family Medical Leave Act (FMLA)是美國眾多的聯邦法之一,沒懷孕之前我們對這個法條聽都沒聽過,懷孕之後我們對它都可以倒背如流了。基本上FMLA是可以讓家中成員生重病或生小孩〈領養也算喔〉時,工作的人可以請12個禮拜的留職停薪。不像其他自己申請的留職停薪,法律上來說是沒有真正的保障的,如果沒良心的公司,可能會表面上會准假,可是如果他們不想等到員工收假回來上班,另外再請一個人,到時候員工要回來也回不來了。可是如果是請FMLA的這12個禮拜就不一樣了,根據這條法律規定公司是一定得保留這個職位,等12個禮拜後員工銷假上班。

所以生小孩的話,如果夫妻兩個都在上班的話,夫妻兩個都可以請12個禮拜的產假,可是要注意,這12個禮拜的假是沒有薪水可以領的,不管男女都一樣。美國是全世界上少數沒有明文規定公司要給產婦產假時的薪水的。我們產假時領到的薪水都是靠我們平時自己投保〈福利比較好的公司會幫員工投保〉的短期殘障保險〈是的,你沒看錯,生產後不能馬上上班是算短期殘障〉給付的,產假育嬰假期間公司是不用付產婦薪水的。

即使沒薪水可以領,我跟烏龍茶發現了FMLA還是很興奮,至少可以放12個禮拜的假不會丟工作的在家裡陪小茶包還是比較重要的。媽媽比較倒楣,產假育嬰假一定得在生小孩的時候請;爸爸就比較有彈性了,在小孩滿一歲之前的任何時候都可以請。所以我跟烏龍茶輪流請,我一生完小茶包就開始我的12個禮拜,然後烏龍茶再開始他的12個禮拜。

我大概說過100遍烏龍茶真是一個超級好爸爸。我本來都以為很少爸爸請12個禮拜的育嬰假是因為他們不知道有這條嘉惠大眾的好法條或是經濟狀況不允許,家裡沒爸爸的這12個禮拜的薪水,生活會很拮据。所以我跟烏龍茶一知道有FMLA的存在時,就開始跟一些我們知道經濟狀況不會有問題的正在懷孕中的朋友們〈我們的朋友裡有九對夫妻去年底,今年或明年初都升級當人家的爸媽,很厲害喔!〉講,鼓吹未來的爸爸們可以跟公司申請12個禮拜的育嬰假。結果我們很驚訝的發現到現在大家的小孩也都生得差不多了,除了烏龍茶以外,沒有一個新爸爸請FMLA或打算請FMLA的。大家的理由都是要寫計畫很忙,公司會忙不過來之類的。〈可是我覺得他們根本就是不想或沒有勇氣為老婆小孩犧牲那麼多他們的時間跟精力。〉

我真的很佩服烏龍茶,他的工作也很忙,即使他在放這12個禮拜的育嬰假,還是常常找機會連線進公司,查公司的e-mail以免自己脫節太多。不過他總是很確定的告訴我,小茶包就只有一次當小嬰兒的時候,如果他沒辦法一直不工作留在家裡照顧她保護她看著她長大,至少這12個禮拜的育嬰假是他可以好好把握的,等她滿一歲之後,他就失去這個機會可以長時間的日夜跟她相處了。也難怪即使小茶包不乖時烏龍茶都會兇她〈不像我是個沒原則的老好人媽媽〉,她還是跟爸爸那麼好,因為他真的用了很多很多心力在她身上啊!

還有我真的很感謝烏龍茶願意這時候留在家。我這個超級神經緊張的媽媽清晨一到辦公室發的第一封e-mail都是給烏龍茶問小茶包幾點起床,吃多少ㄋㄟㄋㄟ,以確定她有吃好睡好。然後我們夫妻倆一整天大概會有十幾二十封e-mail都是有關小茶包的生活作息跟她的新把戲的。雖然我們的保母很好,我們很喜歡她,但是我相信大概不會有人會像烏龍茶這樣不厭其煩的每天隨時跟我報告,讓我這個媽媽在上班時能夠很放心,可以即使人不在家仍然能夠覺得自己在小朋友的生活裡還是很有參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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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crofungus20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